本文作者:xinfeng335

董事反对票揭内控风险 威创股份应披露交易方身份

xinfeng335 2023-11-01 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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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反对票揭内控风险 威创股份应披露交易方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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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标题:每经热评丨董事反对票揭内控风险 威创股份应披露交易方身份

 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

  10月30日晚,威创股份(SZ002308,股价5.19元,市值47.03亿元)公告,公司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<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>的议案》,公司董事李昂投出反对票,理由是:公司5月和8月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购合同并分别预付3.1亿、2.3亿元,占总合同价款的80%。但经查询工商信息,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,且注册资本较低,与本次贸易金额不匹配。

  李昂还指出,威创股份预付给两家贸易公司的合计5.4亿元购款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。“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,公司仍未提交相应、充分的佐证材料,因此结合公司经营特点、提供的相关资料分析、判断,认为上述预付的资金属于资金拆借的可能性较大,如确属于资金资助,则不应在三季报‘预付款项’项目列报;如确属于对外资助或资金拆借行为,则应事先提报公司董事会等流程审议并披露。”

  对此,威创股份解释道,公司在合同签署后分别于8月、9月向两家供应商预付了购款共5.4亿元,后基于自身经营需要提前终止合同,并于10月全数收回,未造成损失。

  在威创股份的董事会投票中,李昂的反对票只占绝对少数,无法改变三季报获得董事会通过的结果,但他陈述的理由实际上是揭开了威创股份面临的内部人控制风险,这需要监管机构、公司独立董事、股东们的高度关注。

  2020年8月,威创股份控股股东发生变更,威创投资将所持公司24.22%的股份转让给了中数威科,后者成为新控股股东,但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;2020年12月,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台州蒙萨斯的股东由上海蒙萨斯(持有中数威科99.93%股份)变更为江苏阳光(***)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苏阳光集团),台州蒙萨斯的法代也变更为陆宇。2021年1月到2022年10月,陆宇担任威创股份总经理助理,并在2022年10月被董事会推选为总经理,成为高管团队一把手,同时进入董事会担任非独立董事,2023年6月成为董事长。

  名义上看,威创股份无实控人,但公司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、非独立董事陆宇在股权占比、董事会、经营管理层方面均能对公司构成重要的影响。上述高达5.4亿元的购合同,超过公司净资产(20亿元)的25%,远超公司前三季度3.6亿元的总营收,陆宇对此清楚明确,这也体现在他对三季报投出的赞成票上。

  笔者留意到,陆宇背后的江苏阳光集团在资本市场口碑不佳。近日,四环生物公告,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***立案,而陆克平系陆宇父亲,其旗下江苏阳光集团为毛纺业知名企业。作为四环生物实控人,陆克平还高比例质押四环生物股份为“阳光系”输血。李昂指出,威创股份上述交易方系关联公司。那么,究竟关联在何处?是否与陆宇所在的“阳光系”有关?此外,根据威创股份的《总经理工作细则》,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权限包括“有权批准、签订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的销售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”,前述购合同远超这一金额,其是否履行相应流程?对于这些关键问题,上市公司应当给出更详细的解释,而不是以“收回款项没损失”就草草了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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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xinfeng335本文地址:http://www.cdwannan.com/post/1596.html发布于 2023-1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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